Tuesday, May 23, 2006

找”跟”遇”
這幾年老聽到人家問我:為什麼不找個男朋友?一個人在這裡多無聊啊! !


說真的,我不是很喜歡這問句,特別是對”找”這字眼。

通常人家問我這句話時,我心裡面第一個反應是 “又來了” ,接著我會笑笑的回答:遇不到合適的,也沒辦法啊! !但其實我心裡真正的話是“為什麼要找?” “為什麼他不來找我,非得我去找他?”
最近的一次,是某天中午跟新同事一起吃飯時,一個馬來西亞女生問起的,我想他是好意的,問完我問題等我回答官方說法後,他雞婆的又補充了幾句說,找個男朋友多好啊!有人照顧你,生活不會無聊,找到了有錢的更好,就不用擔心生活了。我實在無言以對,不知道要答些什麼。而後呢,他又問更尷尬的問題,年齡,我本來以為他比我年紀大,因為他就一副婆婆媽媽三姑六婆樣,結果還比我小二三歲。末了,又再跟我強調一次找男朋友很重要很重要。他說他一來這裡開始時,就很積極的在交友網站上認識朋友,好幾個男朋友都是在網路上認識的, 這也太積極了吧!他來澳洲也不過才幾年,就交了好幾個男朋友,好像他來這裡的目標就是找到個不錯的男人。

其實我不否認有個另一半的重要性,但是這麼的目的導向,好像又太過了。並不是全然反對主動追男的舉動,只是覺得感覺上就少了些什麼似的,而且觀察下來, 絕大多數男人都有那種容易到手的就不會珍惜的壞毛病,女人何苦去委身於這樣的人,而只希冀於能在他羽翼下求得依靠與溫存呢?

關於這,其實我還是比較喜歡用”遇”這個稍微被動一點的動詞,在種種因素都紛紛將你指向某人時,他就出現了,不是嗎?“遇”到了之後,再化為更積極的行動把自己缺的一半補起來,不是感覺上會好一些嗎?而且還有另一個要點是,感情不是單方面的要對方來補你缺的這半,你也得看自己能不能補好對方缺的那一半,好吧!我承認我是太理想化並且陳義過高了點。